关于加强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6〕81号)
2016-12-22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经部领导批准,近期我部将向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拨付训练补贴。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3〕28号),补贴经费可用于集训基地场地租赁、购置或租赁设施设备、购买工具耗材,以及技术指导专家、教练、选手、翻译生活补助、城市间交通费等,每项目补贴资金25万元人民币。其中,城市间交通费为10万元人民币(由各项目牵头集训基地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集训基地场地租赁、购置或租赁设施设备、购买工具耗材等15万元人民币(由各项目集训基地平均分配使用)。


请各资金拨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地区(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原则,科学统筹安排支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要适时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认真撰写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并报所属省(区、市)人社部门或行业部门(集团公司)备案。


请各资金拨入单位先开具发票并附经费使用明细(加盖财务章)以及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开户名、开户行名称、开户账号、人行联行号、联系人信息,于2016年12月23日前快递寄至我司。发票应为税务部门监印的正规发票或中央财政部门监印的正规非税票据;发票“付款单位”一栏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收款项目”内容为“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XX项目资金补贴”。收款项目栏填写如有不便的,须在发票附注栏(或备注栏)注明上述内容。


请各有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部门(集团公司)要加大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所属资金拨入单位的指导与监督,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加大对集训基地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集训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栗曙霞、张 雷


联系电话:(010)84208452(兼传真)、84208446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1007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16年12月21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京ICP备09079694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230
联系方式:jingsai_china@cettic.gov.cn网站标识码bm15000004